我认识“季叔”,继我爸是李刚之后又一起发生在长春市“富二代”殴打女学生事件。
这是一件发生在长春市红旗街肯德基的“富二代”殴打女学生事件。“富二代”自称认识一名叫季叔的人,自己伤了别人,还要声称要整死女学生,前来的民警并没有秉公执法,反而助纣为虐,凶神恶煞地审问女学生,几度将责任推向该学生,并对女学生处以罚款且拘留的制裁,反而客气地请走了“富二代”。
我们常称中国是法治社会,和谐社会,可是现实却一次又一次的嘲讽着我们:老大爷当街晕倒,好心人送去医院反而被反咬成凶手,富二代在法治社会只手遮天,当街对女学生实施暴打反而要求赔偿。
中国人一向以尊重,礼仪著称。可是在当今社会,这几项中华民族世代的优良传统形同虚设。孔子提倡仁者爱人,两千多年的儒家思想就这样被一些依仗权利,金钱的人所玷污,窜写。但是我对于这种现状,束手无策。只能通过手中的笔写写心中的愤怒。
试问这是什么世道?是不是有个有钱的爹,当街杀人也不用被制裁。在一个宣称法治社会的国家,富二代当街殴打女学生竟会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,请问所谓的法律何在?公道何在?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张国立,邓婕的儿子殴打在校女大学生的事。名人的儿子可以打人,富人的儿子可以打人,那穷人的孩子只有挨打的命么?
如今,伤人事件在全国常有发生,我们能看到,宪法清清楚楚的规定了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伤害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可有多少人滥用权力,为了金钱亵渎法律呢?同时,我们也看到了刑法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,那请问还要伤多少人,死多少人,频频出现在新闻中的“相关部门”才会依照原本正义的法律,公正的去处理这些含着金汤匙出生,活在蜜罐中,却泯灭了人性的一类群体呢?
若《刑法》不能制裁有钱有权的人的儿子,《宪法》在钱权面前又倒下了。那么法律到底算什么?难不成只是本厚厚的冷笑话?如果真的是那样,那最优秀的律师就是最幽默的人。
我或许改变不了什么,我只是在抒发心中的愤慨。但是我真心的希望,如果你是一个有钱人的孩子,请你自重,不要滥用你父母给予你的一切;如果你家庭并没那么优秀,请你自强,不要懦弱,一味的低头忍让只能助长不正之风。社会的风气是一点一滴形成的,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尊重自己,尊重他人,那么和谐社会就不远了吧。
这是一件发生在长春市红旗街肯德基的“富二代”殴打女学生事件。“富二代”自称认识一名叫季叔的人,自己伤了别人,还要声称要整死女学生,前来的民警并没有秉公执法,反而助纣为虐,凶神恶煞地审问女学生,几度将责任推向该学生,并对女学生处以罚款且拘留的制裁,反而客气地请走了“富二代”。
我们常称中国是法治社会,和谐社会,可是现实却一次又一次的嘲讽着我们:老大爷当街晕倒,好心人送去医院反而被反咬成凶手,富二代在法治社会只手遮天,当街对女学生实施暴打反而要求赔偿。
中国人一向以尊重,礼仪著称。可是在当今社会,这几项中华民族世代的优良传统形同虚设。孔子提倡仁者爱人,两千多年的儒家思想就这样被一些依仗权利,金钱的人所玷污,窜写。但是我对于这种现状,束手无策。只能通过手中的笔写写心中的愤怒。
试问这是什么世道?是不是有个有钱的爹,当街杀人也不用被制裁。在一个宣称法治社会的国家,富二代当街殴打女学生竟会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,请问所谓的法律何在?公道何在?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张国立,邓婕的儿子殴打在校女大学生的事。名人的儿子可以打人,富人的儿子可以打人,那穷人的孩子只有挨打的命么?
如今,伤人事件在全国常有发生,我们能看到,宪法清清楚楚的规定了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伤害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可有多少人滥用权力,为了金钱亵渎法律呢?同时,我们也看到了刑法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,那请问还要伤多少人,死多少人,频频出现在新闻中的“相关部门”才会依照原本正义的法律,公正的去处理这些含着金汤匙出生,活在蜜罐中,却泯灭了人性的一类群体呢?
若《刑法》不能制裁有钱有权的人的儿子,《宪法》在钱权面前又倒下了。那么法律到底算什么?难不成只是本厚厚的冷笑话?如果真的是那样,那最优秀的律师就是最幽默的人。
我或许改变不了什么,我只是在抒发心中的愤慨。但是我真心的希望,如果你是一个有钱人的孩子,请你自重,不要滥用你父母给予你的一切;如果你家庭并没那么优秀,请你自强,不要懦弱,一味的低头忍让只能助长不正之风。社会的风气是一点一滴形成的,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尊重自己,尊重他人,那么和谐社会就不远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