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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——王舒涵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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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食品安全——王舒涵 。 Empty 食品安全——王舒涵 。 周日 五月 29, 2011 10:30 pm

程梓杉


七社小组组长
七社小组组长

食品安全
食品安全事关民生。这些年,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. 主要因为食品化工业成长起来的,是生产经营者乱添加、乱制售的“能力”,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不少食品领域的新问题往往让制度与法令赶不上趟儿。
这些年我国在食品安全上有着的积极作为,比如,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有20多部法律、近40部行政法规、150多部部门规章,其严厉程度甚至超过国际水准;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缺位与越位并存的问题,真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监管,我国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各监管部门工作。
有了法令、有了机制,为何食品安全问题仍是频发不休?原因固然很多,最关键的还是执行不给力,好的制度沦为纸上画饼,好的措施成了空头口号,导致中央政策的良好初衷不是被打折就是被架空。从瘦肉精事件、染色馒头事件、灌石鸡等事件看,大凡食品安全事故背后,基本都有一个共同点:监管缺位、执法失语。“牛栏关猫”式的监管往往是事后诸葛亮,疲于救火,疏于预防。
看来,规矩再严,产生效果才好。关键是要有监管效力,要上升到法律条例层面,要改变当前这种食品乱象中的违法违规成本低代价低现状。像这次征求意见稿中,处罚规定是3万元一项,恐怕这不足以震慑违法者。必须让不肯严格处理召回产品的公司承担严重的后果。如果能把召回食品的情况记入生产者的“信用档案”,而“信用档案”又和惩处机制及“退出”机制挂钩,方能见效。另外,这次新规对问题食品销毁的环境保护也有规定,召回产品的无害化处理,必须在质监部门的监督下进行。这就需要建立透明的问题产品流向机制,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。如能这样,那么有了问题,要被追责的就不仅仅是生产企业了。
王舒涵 高二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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